首页

上海商标注册申请,上海浦东商标注册申请,上海浦东版权登记_软件著作权申请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号:
商标分类查询
查看详细商品分类
在线商标查询委托
在线商标设计委托
在线商标注册委托
在线商标转让委托
在线商标监测委托
在线商标侵权委托
在线商标异议委托
在线商标国际注册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 正文
"娃哈哈"商标争议案
2006/5/23  来源:  点击数:297次
一、主要案情

  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于1991年以其在第32类酒精饮料商品上注册的第540914号“娃哈哈”商标提出争议。

  争议人提出理由为,本厂“娃哈哈”商标与杭州云峰化妆品厂“娃哈哈”商标属同一地区,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厂商标所附着的商品为本厂的系列产品。“娃哈哈”注册商标属于本厂在全国首创的该类型的注册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娃哈哈”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儿童营养液,同时具有美容效果,原则上说,杭州云峰化妆品侵犯了我厂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损害了我厂利益,欺骗了消费者。

  被争议人杭州云峰化妆厂签辩理由为,我厂注册的“娃哈哈”商标的指定商品为第3类的化妆品。与属于第32类的营养食品品与化妆品在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制造技术上都截然不同,根本谈不上“类似商品”,也就更无所谓,“侵犯了我厂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这一问题。同时,两商标中一个为文字商标,一个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直观上区别也十分明显。

     

  二、处理结果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复审,裁定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对云峰化妆品厂注册的第546209号“娃哈哈”商标所提争议理由成立。第546209号“娃哈哈”商标予以撤销。杭州市云峰化妆品厂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娃哈哈”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三、分析意见

  娃哈哈儿童营养液是近年来儿童营养食品上开发的新产品。“娃哈哈”一词是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首创,并于1989年获准注册。目前,该商标在同类产品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由于该词的独特性及宣传效果,“娃哈哈”已成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的代名词,成为该厂的特有标志。但杭州云峰化妆品厂利用这一为公众熟知程度看,该商标应属首创人独家所有。况且,两商标同从娃哈哈一词的显著性和消费者带来产地方面的误认。

  所以说,杭州云峰化妆品厂注册的“娃哈哈”商标的行为属于不当注册,应予撤销。

上一篇: 跨类保护不能“赶尽杀绝”——评新老“金碟”商标异议案    下一篇: 注册商标不能说改就改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案例分析 联系我们
 
ICP备:沪ICP备18013820号-1       上海韦智商标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豫路100号禹州国际二期2号710
    mailto:shweizhi@126.com     电话:021-5196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