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超级女生”是一个健康向上的娱乐节目,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如今,有人竟然把“超级女生”注册成为避孕套商标,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做的结果是亵渎了“超级女生”的名声,也严重地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热爱“超级女生”的淳朴感情,尤其是在青少年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个人认为,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制止这样的闹剧。 《海峡都市报》11月26日报道:“超市里竟然卖名为‘超级女声’的避孕套,真是太搞笑了!”昨日下午,家住福州小柳路附近的卓先生,在逛附近的一家超市时看到了这个套。 超市收银员告诉记者,这种避孕套是正规渠道进的货,听说已经注册商标了。厂家昨天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向工商部门注册了“超级女声”的商标,之所以用这个名称,是考虑到目前超级女声名气很大。 时下,安全套的名称可谓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一些人在注册安全套商标时,什么东西名气大、人气高,就疯狂地抢注。据了解,截至目前,被人在避孕套产品上抢注申请的人名商标就有“木子美”、“芙蓉姐姐”等;在避孕套产品上抢注的影视剧名商标也有“绝代双骄”、“无间道”、“绿茶”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大盖帽”被申请注册避孕套商标;商人抢注“中央一套”避孕套;“艺术人生”被申请注册为避孕用品商标;“春晚”被抢注成为安全套商标。更有甚者,有的人居然把雷锋照片、毛泽东题词搬到安全套上。 针对这个情况,商标注册的业内人士表示,注册商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人们重视知识产权的表现,但恶意抢注却是不健康的行为。我觉得,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是一味地埋怨一些人恶意抢注是不公允的。俗话说:“法无禁止即可行。”既然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哪些东西不可以申请安全套商标,申请人就有充分的自由进行申请。现在出现了问题,怎么能够把责任全都推到申请人身上呢?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解铃还需系铃人,国家商标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一个方案,明确规定哪些东西不可以注册安全套商标,避免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这件事情做起来并不难,就看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