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州的一位陈先生报料,称自己在去年11月份,用了几千块钱注册了“粥心驰”这一商标,准备用作连锁食品店招牌,企图借偶像周星驰的名气从而取得宣传效果。网易娱乐就此事连线周星驰,周星驰的贴身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如果不是鱼目混珠,我们还是希望他开店成功。” 取名“粥心驰”为赚人气 这位从事食品相关行业的陈先生透露,自己一直是周星驰的影迷,取这一名字是因为喜欢周星驰并想取得宣传效果。对于取名“粥心驰”有否侵害了周星驰先生的权利,陈先生表示觉得无所谓,并且已经咨询过法律意见。称明星本身的名称并没有什么含义,只是出了名而已,这是国家商标局赋予公民的权利。而被问到如果有人出高价购买该商标,会否转让的时候,陈先生也放弃了“偶像的名称”,表示如果有人开价合适也会考虑。 周星驰方大方送祝福 网易娱乐连线周星驰的贴身工作人员陈先生,他表示现在并未见到这所谓连锁店的店面,不会做太多回应。他认为,星爷对这种耍小聪明的“讨巧”的做法不会生气。陈先生说:“其实最主要是该店品质,他们是想用谐音来骗生意,还是真材实料以品质取胜。如果不是鱼目混珠,我们还是希望他开店成功。”他还说,“有一个日本作家叫驰星周的,他(周星驰)就很喜欢。” 明星名字被注册成商标屡见不鲜 其实明星名字被注册成为商标今年屡见不鲜。包括有赵本山的“二人转”被注册成安全套,雪村牌安全套、“泄停封”牌药品、“膨立圆”牌丰乳霜等。舆论对这类“傍明星”的商标一直存在不少争议。 国家工商总局对于商标的审批确实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对于某一国际知名品牌,如果有企业想通过谐音注册商标,一般是不能通过的,但是其它谐音的注册根据具体情况要区别对待,有的就可以注册成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类商标就一定能站住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提出异议,这一商标就需要当事双方进一步商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