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考古学者根据出土的陶器发现,在中国古代,曾强制要求陶工将其姓名标示在陶器上,但很难考证这些陶器是否已进入商品交换领域,因此,这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商标。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生产者逐渐认识到,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标记的重要性,这样可以使消费者凭标记识别、购买自己的产品。到北宋时期,山东济南一家专门制造细针的刘家“功夫针”铺所使用的“白兔”商标,既有图形,又有“兔儿为记”的字样。这是我国至今发现的较早的比较完备的商标。 据此,我们可以对商标下一个简单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据有关资料记载,目前世界上对商标有7种"权威性"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有: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商标《示范法》中曾作出如下定义:"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土产者、制造者、加工者、拣选者或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商标使用在商品上,与商品包装上的装璜不同,前者是为了区别商品的出处,是专用的;而后者是对商品的美化、装饰、说明和宣传。据此而言,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 商标,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旗帜。企业无形资产的积累及知名度、美誉度的提升,最终都凝聚成小小的载体——商标!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申请在先,注册保护”的制度,企业越早申请商标注册 ,越早取得商标在法律上的专用权,企业无形资产积累的时间就越长,也就越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